迫、逼

「迫」和「逼」極難分辨,有些時候可以互通,大部分時候不可互通。現列舉分辨原則:

一、「逼」可以帶賓語,也可以不帶,但「迫」一定不可以帶賓語。所以凡帶賓語的必是「逼」,比如「逼債」、「逼租」(租乃租金)、「逼供」(供乃口供)、「逼虎跳牆」、「生活逼人」、「咄咄逼人」。

二、解作急速或緊急時,用「迫」,比如「迫切」、「緊迫」、「從容不迫」、「迫不得已」、「迫不及待」、「迫在眉睫」。

三、解作貼近時,用「逼」,如「逼視」、「逼近」。但「逼近」也可寫作「迫近」。解作接近也是用逼,如「逼肖」和「逼真」(和真的很接近)。

四、這是最難分的地方。解作威脅時,用「逼」,比如「威逼」、「逼上梁山」;解作壓制時,用「迫」,凡是「脅迫」的解法均用「迫」,比如「脅迫」、「壓迫」、「強迫」、「迫害」、「迫使」。在這個難分的用法上,「迫」比「逼」常見,故建議記下所有這個解法用「逼」的詞語,那麼剩餘的就是「迫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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