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燕窩說起愛護動物

 

2004-12-24

九月號的《信報月刊》中,管仲連和涂方祥一篇文章,介紹了自然界的建築師。其中講及燕窩,讓我學會了甚麼是「官燕」、「毛燕」和「血燕」。作者表示人類吃燕窩殘忍,令牠們流離失所,他們說要「喚醒一些人的良知」。我也認同。但同時我很希望這兩位作者是吃素的,你想想看,究竟拆毀家園殘忍還是奪去生命更殘忍呢?我很奇怪這個世界的人總是做著非常矛盾的事。當然我不排除這兩位作者真是吃素的,但若然不是,那他們其實是明顯地採納了雙重標準。

還有,要批判一下基督教的倫理觀。基督教認為肉類可吃,普遍的理由是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而造,和動物不同,有「人禽之別」,所以動物可吃。牧者還批判佛教,說佛教倡眾生平等,是重視了愛動物而忽略了愛人。這些對別的宗教無根無據的批評,實在令人感慨。為甚麼愛動物的人就會忽略了愛人?難道愛動物的人就比不愛動物的人不愛人?事實上是,連動物都愛的人,通常較有愛心,更能愛人。是不是為了護教,就可以作出誹謗,並且歪曲邏輯呢?別人又可不可以指責,基督徒愛上帝多過愛人(或既愛上帝又愛人),是忽略了愛人?

而且,基督教也很難自居有愛心。杜葉錫恩就是看破了教會沒有愛心(不知道她是看破了全部或部分),「只管人來世上天堂、不管在世入地獄的做法」,毅然退教。依我的看法,普羅教會「你不信就要死」的核心概念實在很難稱得上有愛心......我對這種信法從來都無法苟同。有人說正因為教徒有愛心,所以四出傳教以防人要死。但他們忽略的是問題出在那「你不信就要死」的前提,正如拉登若在美國發動恐怖襲擊,明智的做法並非叫所有美國人撤離美國以防受死,而是除去拉登這個恐怖襲擊的源頭。依我之見,有愛心的應該反對此一「你不信就要死」的前提。這不是溺愛,我並不認為若人有罪不殺死他就是溺愛。否則,你要一槍打爆你四周圍的人的頭,否則你是對他們溺愛!!!原來有罪就是要這樣的,否則就是溺愛。我並不認為這種做法是公正,並不認為這種做法是有愛。殺人是非常手段,不是甚麼罪都要以殺人為罰。我必須依照我的良心說出這一番話。

言歸正傳,以我的見解,我認為人能夠愛其他動物,正正才更能彰顯出「人禽之別」。

而且,不說基督教批判佛教不殺生,基督教那一套倫理觀本身也站不住腳。為何形象不像上帝就可以吃呢?歸根究底,還是良心問責制:究竟causing others' suffering是否合乎良心。而不是看對方像不像上帝然後去吃,或看對方有多少部分、多少程度像上帝然後去吃、越像上帝就越不能吃等等,這些是沒有道理的。要有道理,要麼就說明causing others' suffering是合乎良心,要麼就說明那些動物根本沒有suffer。中國人就最能奉行基督教這方面的倫理觀,他們甚麼動物都吃呢!事實上,若然基督教那套行得通,那管仲連等人其實也無須說要喚起人的良知,無須說吃燕窩殘忍,反正基督教是不理會動物的suffering的。

   

返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