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的意義

 

2007-05-04

有些人覺得,人總會一死,那生來又有甚麼意義?早晚還只是走進棺木。

關於這個問題,我也未必有答案。但我只是想到,如果能同時做到兩點,那人生應該是有意義的:一、自己快樂;二、又幫到人。如果你的日子過得開心,而同時你的存在又為世界帶來益處的,還何苦去為生存的意義而愁?那已經夠好了吧,那已證明有人生比沒有人生更好,它令世界充滿色彩。

去年EMBA年會請來了志願團體Road to Read的創辦人。他本來是微軟(大中華區)的第二把交椅,但卻在35歲之齡毅然退出,到亞洲各貧窮國家建設圖書館,這是他有感於貧窮國家的兒童沒有接受教育的機會,而要獲得啟蒙,首先不是要學電腦,而是看書——連文字也不懂,根本也用不到電腦。現時他已建立了超過3300家圖書館,還立誓要以Starbucks的兩倍為指標,開圖書館的速度要比Starbucks開分店的速度快一倍。他的事做得快樂,又能夠幫助到人,我想這就是有意義的人生了。

希望各位讀者也有機會過這種有意義的人生,運用你的智慧,既為自己,也為他人創造快樂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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