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為何不能信(二):跟《聖經》可能犯錯

 

2007-07-14

最近有教友跟我分享了一段耶穌釘十架的短片,希望我歸主,我有以下回應:

昨天我在佐敦,因做一點事,前後過了幾次佐敦道和彌敦道這兩條大馬路,實在是令人不適的。我突然發現開車是一種evil,那不只是污染的問題,它還令街上的路人不健康。一輛車呼嘯而過,把各種致癌物質放送到一群路人的肺部。

有人問我為何不去學車、買車之類,這些人當然不會這樣為別人設想,更遑論去為動物設想而素食了。

現在仍有特別多女性愛好把雞的兩隻翅膀切下來吃,實在可惜。

我想說的是,《聖經》不會告訴你開車是罪惡,也不會告訴你吃雞翼是罪惡。是不是罪惡,是由我們的內心去思考和判斷的。而不是像一個傀儡,每次都查查《聖經》再盲依。不然教徒見《聖經》沒說開車是罪惡,就走去開車令人致癌了。

有人說,《聖經》是上帝默示之類,所以絕對正確。首先,是否上帝默示是無從查證的。第二,《聖經》文字經多年流傳和翻譯,和最初默示的內容可能已有別。第三,上帝未必是善的。所以,《聖經》是不一定可靠的,到最後我們是否做一件事,應該是根據個人的思考、與別人的討論,而不是根據《聖經》。這是更負責任的做法。

談到上帝釘十架的短片,我想說,不論上帝做了甚麼其他善事,如果他吃了兩隻雞翼,我還是會指出那是一種惡,而且不會視之為一種信仰。而他是否父親/造物主,更是毫無關係的事啊!我不會因為一個人是父親,就去膜拜他的。所以不論你說他做了甚麼善事,或力證他是父親/造物主之類,也是沒用的,只有力證他做的惡事不是惡(例如暴力,例如容許了這弱肉強食的自然環境存在,例如容許教徒吃雞翼——或至少我看不到他有感動教徒去少吃雞翼),經過力證後得出他確是毫無瑕疵,我才有可能把這視為一種信仰,不然我可能會信奉了一些壞品質。

PS 這類短片是隱惡揚善的,除了可能有相當美化的色彩外,如要公平,也應同時把上帝的暴力行為拍成影片,再由大家客觀判斷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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