喝酒與包容

 

2001-05-09

有些人常說:做人,應該要識喝酒。這樣才可以交際應酬。

這條社會規範充分體現出部分人的不包容。他們規定人必須會喝酒,他們認為不會喝酒的人是低能兒。但是,喝不喝酒,絕對是人的自由。他們有甚麼權力去干涉他人,要他人必須會喝酒?又難道他們是上帝,可以強加規範,規範人應該會喝酒?(即使是上帝也不應該亂加規範)這種將一己的價值觀不合理地套用在別人身上實在是不包容,甚至是無理的做法。生活在這個社會已經有太多制肘,為甚麼還要無無聊聊地再加多些?

相反,阿東認為我們應該不包容那些界定人應該喝酒的人,因為他們企圖剝削他人的自由,為阿東所蔑視。阿東絕對包容選擇不喝酒的人,事實上自己也是滴酒不沾。當然我也包容喝酒的人,因為我沒有甚麼理由要不包容他們。

   

返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