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23條》立法,入獄的恐懼

 

2017-11-25

昨晚半夜驚醒,想起《23條》,嚇得張大了口。

這陣冷鋒由李飛在全港學校直播自己的講話,推廣《23條》開始。昨天媒體則再放風,中央打算於明年下半年啟動《23條》的立法程序,2019年完成立法。以我這類經常發表言論的人,對這條以言入罪、定義模糊、動輒得咎的法律深感恐懼。我討厭長年住在監獄,我更不想將來接受懲教署職員的「教導」,我們視野不同,根本是來自兩個星球的人。

就算我們從此擱筆,關上寫作的功能,以後就只當一個純粹的讀者,一個實際上的啞巴。我也不想身處一個如同陳冠中筆下《盛世》的社會,我們聽不到任何相反的言論,周遭的人都變成頭腦發熱、不問是非的「小粉紅」。除非你本來就只愛讀政府的喉舌。更何況我們為何會想變身殘疾人士呢?

我們無法寄望「社會賢達」幫我們抵擋這條法律。套用存在主義大師海德格的言論,他們往往都只在說一些無關痛癢的「閒言」,又或趨炎附勢地令高牆更高。現在的港大校長甚至會基於「朋輩壓力」而簽字,連校長也喪失了獨立的思想。你討厭這類賢達,因為發現他們只屬於「不存在」或「負面的存在」。有關當局亦不會與你展開辯論,如同李飛的講話不會設有答問環節一般,他跟前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相似,只是一個害怕面對中學生,另一個則害怕面對小學生。否則一旦有人問「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會否觸犯《23條》而入獄?」,他們就立即露了餡,左支右絀,無言以對。

2019成了一個大限,它給你時間籌謀,在這僅餘的窗口,為離開香港做好準備。你捨不得香港,你眷戀香港。但自從香港不只有「中環」,還有「西環」,香港已逐漸變質,不是你過往認識的香港。到不久後《23條》立法,失去言論自由,香港就更只剩香港的軀殼,而失去了香港的靈魂。地殼以外,你仍掛念這裡的人,是的,活的就帶他們一起遠走高飛,已離世的也掘起骨灰帶往新國度繼續拜祭,只要這是你力所能及的事,只要你能保障未來最重要的自由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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