萬寧和鄭若驊的補償

 

2018-01-22

人的觀點是簡化的,很容易把某些人定型為忠或者奸。近日鄭若驊和萬寧就被不少香港人視之為壞人、壞企業,英文可稱為abomination,令人憎惡的人或事,過街老鼠,人人喊打。而人們也並非盲目憎惡,背後也是有憑有據。

好了,他們身處困境,可以怎樣翻身或「洗底」?大錯已經鑄成,我只想到他們應該做一些重大的好事,以洗刷、沖淡或抵銷昔日的過失。假如這些好事比他們做的壞事更重大,那他們甚至可以令人改觀,雖然我想不到可以怎樣做,最多只能中和。

萬寧也許可以發表聲明,指出一朝婆婆獲釋,不會取消她的長期服務金,以及就她停業的幾個月,發出15萬元補償(價值相當於5卷印花,萬寧大概不會吝嗇),之後重新請她重操故業,並每個月再發放500元萬寧現金券以照顧婆婆「健與美」的需要。

鄭若驊的補償則是這樣的。她與夫婿的屯門房屋合共僭建1770呎,他們多年享用額外面積卻沒有繳交差餉、地租和租金。經具信譽人士計算此筆省去的成本後,決定連同利息再以雙倍金額捐贈給大眾認同的慈善機構。至少當年梁錦松在偷步買車後,就把節省到的稅款的雙倍捐給香港公益金。雖然他這樣做並沒有贏得公眾的諒解,但鄭若驊如果連這一步也不打算實行,則更沒有可能挽回聲譽。

說到底,萬寧和鄭若驊就是擁有許多資源,迴旋的空間本來就較大。可是看他們所做的事。萬寧就只發表了一個對婆婆和對公眾都沒有同理心的啟事,猶如火上澆油,然後就望天打卦。鄭若驊呢,則在商業電台主持追問下說她還有其他物業,而且當中不乏僭建!而她2016年新買的南區僭建物業,竟然還進一步被揭發用「首置」身份避開了政府的重稅,盡顯林鄭口中的「精英主義」。看著他們,我只能說句「天啊!」

市場學大師Philip Kotler在新著《Marketing 4.0》指出,現時話語權已不再由企業獨攬,因社交媒體上負評處處,民眾已共享甚至主導了話語權。企業必須更貨真價實地滿足大眾,否則再做宣傳(Positive Advocacy)也無濟於事,只會不敵網上排山倒海的負面宣傳(Negative Advocacy)。兩位處事如此不得人心,這場負評風暴看來只會越演越烈,他們在公眾心目中的壞人印象恐怕只會根深蒂固,縈繞不去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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