暴徒論陷雙重標準

 

2019-07-02

當談論誰是暴徒,很容易會陷入雙重標準。

對很多人來說,爆破玻璃就是暴徒,這點無容置疑。假如有所謂的藍絲爆破玻璃,人們難道又不會蜂湧指責他們是暴徒?如果搗毀梁先生靈堂的堪稱暴徒,你又怎能辯解爆破玻璃不是暴徒?你還有沒有說服力呢?

另一邊廂,假如指責爆破玻璃為暴徒,那麼襲擊多位記者的撐警人士,以及開槍射擊和平示威者頭部,把跌倒的少女以警棍往死裡打的警察,則何以又不是暴加一等甚至幾等?前者只是毀物,後者更是傷人。

一般人說爆破玻璃者是暴徒,那沒有問題,非常能夠理解。但更大問題是他們沒有指出其他更為暴力的行兇者,陷入了雙重標準而不自覺。

現時是各自陣營都用不同的尺,去量度自己和別人。因此注定沒有公正、和平、理性、對話。如果想修補社會裂痕,如果想尋求公義,我們首先就要誠實,要使用同一把尺,信任才可能重拾,社會才有機會復原,而不是滋長更多仇恨。

只是大家已經勢成水火,同時亦不可能有這個高度去反省事件(更可惜的是這本是為政者應有之義),香港社會因此已是無可挽回。這一個月的事情,令我明白到香港社會已從本質上改變了,那將不可能再是我們所認識的香港。這背後的成因有很多,但元兇還是不難揪出來。可憐的香港,它活到今天已是傷痕累累,甚至接近傷重不治了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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