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暴力後患無窮

 

2019-06-15

我不明白警方為何仍然有恃無恐,理直氣壯。猶記得朱經緯的手臂延伸、暗角七警的拳打腳踢,分別以入獄三個月和兩年告終。而今趟警方的施暴未比前人為輕,人數不比前人為少,而且手機攝錄遠較當年普遍,許多暴行都被拍攝下來,警隊後果不堪設想。

其實警隊行為早有公論,台灣人和日本人看到後均形容為非常恐怖,香港小童看到後惡夢連連,最怕就是在街上碰到警察。這是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。就只有香港部分長者、建制派議員和《東方日報》的看法與全球不同。

現在警隊高調稱對方暴動,稱眼睛中彈的拔萃女書院通識老師犯暴動罪,看來可能是外強中乾,惡人先告狀的強弩之末。恐懼的是警察,因為上到法庭,誰是犯罪便一目了然。目前他們被「起底」,被人在社交媒體追擊,相比之下只是前菜。現在立法會會議不能開下去,某程度也是保護警方,以免更多警察可能遭遇繩之於法,聚首監牢。

另一個岌岌可危的人是特首。當連行政會議成員也跟她持相反看法,唱起反調,她已等同象棋裡失去最親近的「士」和「象」所保護,局勢危殆。而她也非平反敗局的好手,她的一舉一動,一顰一笑(或一淚)似乎都只是令身邊的人以及市民對她加速遠離。香港大部分市民都視她的道德水平為大魔頭的級別,「超董趕英」,管治下去已不可能。加上好朋友警隊基於濫用暴力,已是自身難保。沒有了警察和暴力的掩護,碌碌無能、離經叛道的她以及特區政府,又還可以有甚麼作為?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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