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安法下的科網公司(一)

 

2020-07-11

《香港國安法》實施後,Google、Facebook、Twitter等均在密切留意此法對其企業營運的影響。而昨晚香港警察突擊搜查鍾庭耀教授領導的香港民意研究所,並要求檢走所有電腦,在這敏感時刻,此一高調個案相信定必成為以上科企的參考對象。

事實上科企的確面臨風險。抖音就立即因應《國安法》撤銷香港服務,可見當中確有疑慮。以一個外行人來看,我也看到三項具體風險:

首先,這些科企表示暫停處理香港政府的要求,不會對香港政府揭露用戶的資料,這未知會否違反《國安法》。

第二,假如有疑犯使用這些科企的服務,它們有可能干犯「協助疑犯」的罪名。

第三,它們也可能干犯「不誠實取用電腦罪」(香港有這條罪名,而且近年經常被動用,但其檢控範圍有爭議)。而即使尚未定罪,警方已能以調查為由,檢走辦公室的所有電腦,那就可能洩露企業以至用戶的資料。

沒有人能保證科企不會觸犯香港所定的罪名,你很難向有關當局取得保證,他們也未必答得上來。正如記者問道特首怎樣保證採訪自由,林鄭則答非所問,反而要求記者先保證100%不會觸犯《國安法》。

可是人們不易保證100%不觸犯此法,林鄭也不容易,因為也有人會說正是她的言行引起人們對政府的憎恨。這個世界沒有人敢保證自己終其一生的所有言行,永不可能引起對政府的憎恨,而這是《國安法》的罪名。

說到底,《國安法》的演繹空間很大,初期執法顯示,連藏有一支旗或一張貼紙也可被視為違反《國安法》。而法官由特首指定,裁決可不設陪審團,兼且可無限期扣留疑犯,不受司法覆核等,凡此種種均令人感到自身安危缺乏保障。

以上科企的因應之道,可能是跟隨抖音的步伐撤出香港。個人而言,出於慈悲,作為僱主我會關注員工的安全。這些科企的首要考慮應是,假如繼續營運,會否有可能令員工身陷牢獄之苦。

反過來,要它們放棄捍衛言論自由的底線,則看來不易。畢竟它們為了這條底線而不參與大陸巿場,連大陸巿場也可揚棄,又怎會為了香港巿場而放棄底線?

雖然沒有Google和Facebook的香港看來不可思議,但我認為自從721和831此等匪夷所思的事也在香港發生了,那它們撤出香港,相比之下也不算過度稀奇矣。

此事的其中一個副作用,是商廈租金會再度下挫。儘管高級寫字樓中環廣場的呎租已跌至40元,跌幅逾半,但那仍有向下尋底之虞。首先是科企撤出會空出更多寫字樓樓面,其次是本來打算進軍香港的外國企業也可能打退堂鼓,令寫字樓需求進一步萎縮。而科企撤出也有可能影響數據中心在香港的需求。香港的商業地產暫時仍令人難以樂觀,不過相關股票的估值已非常便宜,股票無法再看淡。

香港人的因應之道,首先是在餘下日子珍惜這類服務,能用一天就珍惜一天。其次是要嘗試擁抱BAT(百度、阿里巴巴、騰訊)又或ATM(阿里、騰訊、美團)來取代撤出香港的西方科技服務。社會賢達經常高呼要促進中港融合,現在距離這一目標又邁進一大步了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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