怒火中燒

 

2001-05-17

香港基督教短期宣教訓練中心總幹事馬國棟先生:「政府立法管當然是個好開始......明顯地法輪功是一個充滿問題、危險的宗教,李洪志說自己有法身保護,邪靈鬼怪無法入侵,究竟他是人還是神?」

阿東第一次聽到有宗教人士支持制訂反邪教法例。

有一些人,滿口胡言亂語,還自以為聰明正確。

有一些人,說話可以毫無根據,侃侃而談,隨便加幾個字眼如「充滿問題、危險的」來形容人家,這樣還不夠,還要加上一些副詞「明顯地」來添加色彩。

敢問馬先生,他加上「明顯地」的理據何在?「充滿問題、危險的」的理據又何在?

如果是因為李洪志那番話(我沒有確切聽李洪志說這番話,但現先假設他有說過。)那麼馬先生的宗教也充滿問題、危險。他不是也會說自己有神保護,魔鬼撒旦無法入侵?其他教不是又會說有菩薩保佑,有阿拉保佑,有......保佑,以致不會遭逢厄運?那麼是不是所有宗教都......基本上各宗教都是在「相信」自己受......保護,對李洪志而言,他則「相信」自己受法身保護。

如果是因為自焚事件的話,那麼如果碰巧有基督徒自殺,那麼是否他們的宗教就充滿問題和危險?又例如如果有一名中大學生自殺,那麼中大是否也明顯地充滿問題和危險,應被列作「邪校」,加以取締?

我認為馬先生的話足以構成誹謗,至少也構成了語言暴力或濫用語言,abuse!

馬先生,我想問你,究竟知不知道誰充滿問題和危險?那是中國政府和特首和保安局!馬先生有沒有留意新聞,知不知道有多少法輪功信徒因為內地的反邪教法被公安羈留,失去自由之餘還被虐待,死在獄中人數不計其數。夜來中共聲,死人知多少!誰濫用權力,誰濫拘無辜,哪些事才是「明顯的」事,還望馬先生再加以細想!支持此等法例,等同助紂為虐,阿東絕不包容。

在香港,任何害人勾當已有足夠法例打擊,現時根本完全沒有需要增加新的法例打擊宗教。我們亦「明顯地」在本港見到大部分法輪功學員都是非常和平地練功,半點暴力和危險也沒有。加入這些法例絕不公平。還有,大家都心知肚明,在這個時勢加這些法例,明顯是衝著法輪功而來,明顯是一輪政治迫害,思想運動,如果馬先生連這些都看不出來,我實在對他的愚昧寄予無限同情。如果他明白這些行動而又支持這些行動,我實在要對他的愚昧加以無限譴責!

馬先生又說他同時怕「若單以對信眾造成影響,如控制思想令他們甘願獻身、獻錢來定義邪教,就連純正的基督教也隨時被定作邪教。」他這樣說,是不是意味著其他教不純正?甚麼是純正的宗教?有不純正的宗教?那些他認為是不純正的宗教是否又會認為馬先生的宗教不純正?誰來判斷甚麼宗教才是純正?馬先生連番胡言亂語,令人唏噓。他加上「連......」這個助詞,亦令人感到他自視高,有高別教一等的氣燄,這些說法不適用於提倡宗教言論自由的當代,只適用於極權時代。各宗教都沒有作惡(不然早已身陷囹圄),為何馬先生可以有特權歧視或傲視其他宗教?那麼其他宗教是不是又可以反過來採用馬先生的態度,對馬先生的宗教歧視或傲視一番?

「針唔拮到肉唔知痛」,馬先生即管大放厥詞。支持這等荒謬的法例,誰擔保他日不會在這個荒謬的政權下自食其果?

還是香港佛教聯合會總務主任釋智慧較有同情心:「北大人說他邪,香港政府又指他合法......對他們有同情心的,便借間教堂、讓個公園給他們練功!」

天主教香港教區助理主教陳日君亦批評,法輪功問題已演變成政治壓迫,若立例管制有違一國兩制的大原則。

(新聞詳見五月十六日《蘋果日報》A2版)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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