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港權總悲劇

 

2001-07-22

不知為何,香港有一獨一無二特色,就是常常被居港權問題困擾,可能這就是香港和中國的「市情」和「國情」。

最新居港權判決聲明,本港父母領養的內地兒童將不會獲得居港權。一個慘象即時映在大家的腦海裡:那些本來有幸獲得本地善心父母照顧的孤兒將被遣返回國。他們的死活,政府並不關心。為甚麼居港權問題一再出現,而且總是悲劇收場?

四成六市民同意法院判決內地領養子女不得享有居港權,不同意的只有三成八。但同意讓雅然留港的卻有七成四。有時我真不明白為甚麼他們有這樣的雙重標準。我認為只要養父母是真心誠意領養和教育內地孤兒,我們都應該給予該等孤兒居港權,讓世上少一個不幸的人。那些自私自利的港人不用急著高呼內地兒童搶去香港資源。有領養能力的父母都不會太窮,理應能夠自力承擔兒童的養育費;再者,有這種愛心領養內地兒童的香港人根本不多;希望那些表面上為香港著想的臭皮囊不要太過一毛不拔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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