革命烈士王偉

 

2001-04-15

中國政府結束搜救行動,指王偉光榮犧牲,並批准他為革命烈士。(今日的《蘋果日報》)

阿東看到這句話,感到很突兀。我總覺得這裡用上犧牲和革命烈士這兩個詞語很怪。犧牲是指為了正義的目的捨棄自己的生命。阿東早就覺得這些軍機你追我逐就不是甚麼正義的事,也沒有正義的目的。最好就是大家的軍機都不要起飛,省回一點地球資源和生產力。我看不出這些軍機做了甚麼正義的目的,為人民謀了些甚麼福祉。

其次是革命烈士。革命是指政治權力和社會體制的根本變革。在這件事件裡我看不到王偉為這個社會的變革出了甚麼力。北京可以稱六四學生做革命烈士,但稱王偉為革命烈士則有濫用詞語之嫌。事實上中國一向善於亂用富強烈感情色彩的字眼;這種做法我覺得並不值得鼓勵,容易煽情和不客觀。尤其是像「革命」這種字眼,真的不好隨便亂用......

我認為如果改作「王偉殉職,我們感到非常痛惜和哀傷。」會比較好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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