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重可怖的慘劇

 

2001-06-06

江西一家幼稚園周二火災,導致十三名三四歲兒童死亡,大部分窒息致死。

江西三月亦曾有一所學校蒙受巨災,該所學校爆炸,最少四十二名學童死亡。政府草草找了隻代罪羔羊了事,但村民都指爆炸是因為學童要在學校造爆竹(還是煙花?已忘記),故釀成慘劇。

面對這些可怖的災禍,我們當然心如刀割。但更恐怖的是,中國政府往往在災禍後束戰束決,首先統一口徑嚴防新聞自由,然後隨手找個「替死鬼」了事。這對該「替死鬼」和死難者的親屬來說,都是另一層可怖:死難者的親屬連討回一個公道的機會也沒有;故這些意外是雙重可怖。而後一種可怖明明是人為的,可以避免的,但大家仍是逃不掉這種應該可以避免的可怖,所以是可怖上加可怖。

更可怖的是,像中國政府這種處理手法,是不會解決到事情的。每一次都沒有深究意外成因,隨時會有意外重演的機會。這就是第三層可怖了。對死難者而言,尋根究底追查意外成因,亦可以說是還這些死難者一個公道,讓他們可以稍為安息。不然,他們定必死不瞑目,中南海各高官相信也難以安寢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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