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上形下的愛情

 

2003-04-13

一對戀人,應該有甚麼呢?是不是有共同的喜好,例如都喜愛吃西瓜,聽Juno?又或者大家都討厭吃海鮮,玩Yo-yo?

其實,興趣都是形而下的東西。興趣並不形成衝突。我們可以找各自的玩伴。喜愛騎單車就和其他單車發燒友去跑山,不一定要和男女朋友。不喜愛吃西瓜也可以切西瓜給你吃,自己吃芒果,沒有所謂。真正的愛情來自形而上的相合----性格的相合,即是互相投契、了解和體諒,看事物有較共同的觀點。形而上的衝突無法解決。兩個人本來就來自兩個不同的世界,形成了一套性格和價值觀,雙方可以擦出令人驚喜的火花,水乳交融;也可以擦出令人驚慄的摩擦,水火不容。遇到形而下的衝突,你可以一方不吃西瓜,一方吃西瓜;但遇上形而上的衝突,難道一方開口,另一方充耳不聞,以求不作思想交流?只有不聊天才可以解決形而上的衝突,但不聊天是不可能的。

除了形而上和形而下,愛情據說還有一種很奇妙和美麗的成分,叫做緣分。例如她是三月三日生日,而我的幸運數字正是三,我們真有緣分云云。又或者我今早見到某座大廈,大廈的名字正是你的名字,多有緣!其實,這些種種所謂緣分,全部都是自己界定,你說緣分就是緣分。你的幸運數字是三,假如對方是三月二十七日生日,你也可以說是有緣分,因為二十七正好是三的三次方!三月二十八日呢?也可以!二十八加三正是三十一,有三;三加二加八是十三,又有三......至於大廈的名字,其實你除了遇到這座大廈外,還遇到很多座大廈,這又恰巧和你身邊的人有相同的名字,故你的緣分真是多不勝數,只差在你沒有把這些都界定為緣分而已。其實你住在2412室,照理說和你最有緣分的人是住在2411室和2413室的人,竟然可以住得這麼相近,但你卻沒有愛上他們,這足以證明緣分全是自己界定,用來合理化自己的決定而已,一切都是自己構想出來,非常虛幻,猶如海市蜃樓。

相信緣分的最大問題是,我們可能不自覺變成是愛緣分,不是愛人;至少是愛緣分多於愛人。比如原來我是愛她的生日日期,而不是愛她的人。由於缺乏了解,雙方很可能是潛在性格不合,形而上的衝突的。當這些衝突發生後,雙方都會痛苦,分手後更會懊悔不知道自己愛對方甚麼,好像做了一件愚不可及的事。要緊記,我們愛的是人,不是一個緣分,一段偶遇。而要愛人,就必須先了解,了解對方是否和自己合得來,才會去愛。

我們可以因緣分而相遇,卻絕不是因緣分而相愛。

愛情是一種互相依存的關係,在茫茫宇宙中,我需要你,你需要我,才不會孤獨,才有存在的意義。如果有一天,有一方竟然不需要對方,或者其實現在已經是,那這段愛情會死亡。這是一種形而上的依存,形而下的依存並不穩固,要找另一個吃西瓜、聽Juno的人,太容易。但要找一個和我性情這麼投契,又可以互相了解和體諒的人,則難上難矣。形而上和形而下,也正是真愛和拍散拖的分野所在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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