罷買《明報》

 

2003-06-25

據今日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《明報》考慮禁止員工上街遊行。

傳媒理應捍衛新聞自由,現在報方竟然叫員工不要走出來去捍衛新聞自由,真教人嘖嘖稱奇。新聞自由若不能得到保障,你他日想新聞中立也沒有辦法!若沒有新聞自由,他叫你左傾你就要左傾了。新聞自由本就是新聞中立之本,現在他們竟然不要本了,而妄想在沒有本之下可以得到新聞中立。

而且,究竟反對二十三條算不算不中立?那個政府高官不問責、不聽反對聲音,剛愎自用,身為監察社會的傳媒,不予以譴責,才是不中立,才是偏袒!

再者,《明報》本身是不是真的中立呢?你猜《明報》報導賭波合法化事件時,取材有沒有偏向教育界和衛道界,多落反賭波新聞?少落支持賭波的來函?《明報》,揮動你那雙重標準的狐狸尾巴吧!

為了表示我們譴責此類事件,我們理應罷買《明報》!很可惜,很多中學就如《明報》般偏袒護短,中文報紙當中只准學生訂閱《明報》,是剝奪學生獲取自由資訊的元兇,也是《明報》的幫兇!

再看看《明報》總編輯的人格和智慧。

「《 明 報 》 總 編 輯 張 健 波 接 受 查 詢 時 稱 : 『 諮 詢 文 件 內 容 係 由 基 層 員 工 提 出 , 唔 係 高 層 提 出 。 』」

當發現引起譁然時,總編輯竟然來個大卸膊!不是高層提出又如何,低層提出了意見,由高層決定是否採納。責任永遠是在決定的人之上,而不是在提出意見的人之上。因為提意見是不能產生甚麼效力和影響,但決定卻會,而且影響整家報社。故責任一定是在決定者身上的!若然高層沒有承擔能力,就不要做決定。若然高層沒有承擔能力,就請辭職!我不知道要這樣的高層有甚麼用,如果文件內容要由低層負責,如果高層對文件內容沒有責任,那麼不如叫低層上去做總編輯好過吧!

「被 問 及 在 七 . 一 遊 行 即 將 舉 行 之 際 , 向 員 工 發 出 這 樣 的 建 議 會 否 較 為 敏 感 , 他 說 : 『 香 港 一 年 有 幾 多 遊 行 ? 幾 時 出 都 有 人 遊 行 。 』」

他的腦筋真有問題,即使香港一年有好多遊行,但規模如此大,談論的人如此多卻只此一個,他的新聞觸覺竟然告訴他其他遊行可以和七一遊行相提並論,而不知七一遊行特別敏感和重大。有此等質素的人做總編輯,《明報》不墮落才奇。

我也為《明報》讀者擔憂,我發現明報並沒有報導此事。《明報》讀者尚被蒙在鼓裡,未有意識到報方竟是如斯素質,還繼續付費買報支持此等編輯,真是可悲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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