麥當勞與煙

 

2004-11-25



眾所周知,麥當勞的食物有害健康。可是為甚麼有害健康還要吃呢?因為好味道,因為enjoy。於是,若然我們吃麥當勞,即代表我們接受一些不健康的行為,只要感到快樂。這其實是對的。畢竟,生活上已有太多壓力,若然不藉著一些自己享受的行為來減少壓力,其實也是製造了另一類的不健康。而且,每人也有享樂的自由。

但若然我們支持這種想法,並且自己也實行了,那我們也應該包容別人採取同樣的態度。否則就是雙重標準,及「嚴以待人,寬以待己」,不甚公平。例如,我們可能也應以同樣態度去接受別人吸煙。我們不能再以吸煙有害健康來禁止別人吸煙,畢竟自己也在付諸實行不健康的飲食習慣。

有人會說,雖然吃麥當勞有害健康,但我不是天天吃,可是煙民卻天天吸煙,對身體造成的破壞不可類比。對此,我的回應是他可以不包容煙民天天吸煙,但他至少要包容間中或少量吸煙的煙民,因為他自己也間中吃麥當勞。我想表達的重點是----不要雙重標準,尤其是不要「嚴以待人,寬以待己」的雙重標準。那是不公平。



可是有一些錯事必定要注意,必定不能容許:

第一,個人享樂必須以不傷害別人為先。例如,若吸煙者在公眾場所吸煙,迫使他人吸入二手煙,那就超越了個人享樂的層面,而增多了傷害別人的層面,這是不應該的。當然,吃麥當勞的食物可能也會傷害了別人(例如若換領某些玩具可能是鼓勵了麥當勞剝削童工),如果是的話,那吃麥當勞也是不應該的。

第二,雖然每人都有享樂的自由,但必須自己承擔享樂的後果。如果自己享樂後,那後果卻要別人來承擔,就是不負責任和連累別人的行為。例如,煙民一生吸煙,最後患上肺癌,那醫療開支應該由煙民自己承擔,自行負責,這是他選擇享受吸煙所要付出的代價。

這兩點並不涉及吃麥當勞和吸煙互相包容的問題。不能以前部分的邏輯,說「我吃麥當勞傷害了他人,所以也可以包容煙民傷害了他人!」因為這涉及傷害他人的問題,那就必然有問題了。



這種「嚴以待人,寬以待己」的雙重標準在現實生活中可能俯拾皆是。

例一、成年人教導小孩子不要說謊,但自己卻時常不履行對小孩子的諾言。

例二、媽媽禁止兒子打機,自己卻整天打麻雀。

例三、男仔說女仔貪靚仔,但自己卻又貪靚女。

例四、女仔想找個好老公,但卻不要求自己做好老婆。

例五、教徒說非教徒不聆聽自己的講道是自我中心,但自己卻沒有反過來聆聽非教徒的心聲。

例六、責怪別人不關心自己,但自己卻沒有關心過別人。

例七、藝人責備社會人士觀看翻版CD,但自己卻玩翻版電子遊戲。

例八、上司責備下屬未盡全力,但自己卻游手好閒。

例九、愛護動物人士說要禁止虐畜,但自己卻吃肉間接虐待動物。

例十、社會人士每當削減他人的利益以滅赤都舉手支持,但輪到削減自己的利益時就天天反對。

總括而言,這種態度都會降低你的人格和誠信,並令你的說服力大打折扣,說話變得再無力量,而在道德上也犯了不公平之誤。然而這些錯誤卻是很容易犯上,所以我們要時刻警醒,以免不斷打自己折扣。如有更多類似例子,也歡迎大家摘錄下來互相分享,互相提醒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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